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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心老人餐桌
子项名称: 爱心老人餐桌
类别: 公共服务
实施主体: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
行使层级: 镇街、社区级
实施依据: 《思明区安康爱心老人餐桌指导意见》(厦思政办[2009] 46号)
备注:
主办:厦门市委、市政府 承办: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:厦门市信息中心 闽ICP备06004296号